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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2018-03-21 15:57     【 字体:   】

  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20181

  引 言

  本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、《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》要求,由广州市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,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,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。我区人民政府网http://www.liuchaoguo.com/gkml/HD54/index.html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,联系电话:36882711

    

  2017年,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、《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》有关规定,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,不断推进食品药品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效。

     (一)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。依托阳光政务建设重要举措,围绕食品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(简称“四品一械”)监管政务全过程,建立规范、科学的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、准确地发布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监督抽检等重点领域信息,全面公开日常监管动态、稽查执法等信息,实现“四品一械”监督检查过程公开透明。

     (二)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。一是通过部门网站、区政府网站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结合工作职能特点,设立质量安全、安全消费等栏目,增强公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的便利度。二是开通政务微信微博,运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形式,科普食品药品安全常识,加强对重点热点问题的引导。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,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应,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跟踪报道。

     (三)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内容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、《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落实“主要领导挂帅、分管领导负责、责任到单位、落实到个人”的工作机制,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编辑和审核工作,强化对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更新,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。

  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

 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条,其中1.组织机构0条;2.部门文件类(包括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)信息47条;3.动态类信息199条;4.行政职权类信息(包括行政审批、执法等)9条;5.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;6.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;7.其他信息121条。

 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: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64条,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72条,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0条,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12条,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。

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: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次,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次。

  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

 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件,其中网上申请7件,信函申请8件,当面申请0件,传真申请0件。

 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,大约27申请公开举报投诉案件有关信息,47%申请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26%申请公开其他信息。

      在已经答复的15件申请中:

  “同意公开”的5件,约占总数的33%,主要涉及投诉案件、行政处罚等信息。

  “同意部分公开”的1件,占总数的7%,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不存在。

  “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”的5件,占总数的33%,1宗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我局内部管理信息;4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过程性信息;

  “申请内容不明确”的1件,约占总数的7%。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,因此,要求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的内容作出更改、补充。

  “其他”的3件,约占总数的20%1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信息,已指引申请人自行查阅;1宗申请公开的信息已向申请人公开,不重复公开;1宗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咨询行为,已告知申请人转经办部门核查处理。

  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

 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(检索费、复制费等)为0元。

  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

 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宗;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宗。

  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
      2017年,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广,宣传方式有待优化等问题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补充完善公开机制,畅通公开的渠道,保证信息及时发布;积极拓展我局自媒体服务功能,与市民形成良好的互动。

   说明与附表

  (一)其他说明

  1、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。

  2、统计范围包括我局机关各科室及下设各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。

  (二)附表


  附表主动公开情况统计         单位:条

指标

数量

主动公开信息数

378

其中:1.组织机构

0

      2.部门文件

47

      3.动态类信息

199

4.行政职权类信息

9

5.财政预决算信息

2

6.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

0

7.其他信息

121 

  附表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         单位:条

指标

数量

申请总数

15

其中:1.网上申请数

7

2.信函申请数

8

3.当面申请数

         0

4.传真申请数

0

5.其他形式申请数

0

对申请的答复总数

15

其中:1.同意公开

5

2.同意部分公开

1

3.不同意公开

0

4.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

5

5.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

0

6.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

0

7.申请内容不明确

1

8.其他

3   

  附表申诉情况统计表         单位:件

指标

数量

行政复议数

0

行政诉讼数

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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